A弟寫信去某國際表演中心
問,我要多帶3個團員去(超過原本議定的人數)
請你們建議住宿的飯店
也請你們安排當地交通。
阿阿~別吧,A弟
阿姨建議你阿,多帶的團員
無論交通跟住宿,我們都要自己付
之後溝通角度跟用語要轉換一下
盡量不要造成人家在權利義務上的疑惑
下封信就小致個歉
可以請對方協助,不能要求對方執行
大原則大概就是如此囉。
案一
上週五來信邀約六月演講
週一回信問細節
週三來信說因為時間緊迫
已經找別的講師了
這次沒合作很遺憾
希望未來再有合作機會
Pardon?
我之後若回你信,我改姓豬....